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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帕沃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公布的最新动态获悉:3月24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


有消息指出,今年国家财政部印发的《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中“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中“中央本级支出”增加了近4000亿元,或用于解决长久以来悬而未决的新能源补贴拖欠问题。
 
根据文件,自查对象包括电网和发电企业,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为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
自查内容主要从项目的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环境保护(仅限于生物质发电)六个方面进行。
在规模自查方面,要注意项目并网容量是否大于核准容量或年度建设规模,项目分批并网时间和对应容量以及全部容量并网时间与实际是否一致。在补贴退坡的关键节点是否存在以少量机组并网代替全部机组并网投产的情况。
电量方面则是补贴电量、补贴年限是否超过政策要求,实际利用小时数与同期项目相比是否存在异常偏高等问题。项目电价实际上网电价是否超过国家标杆电价或竞价确定的电价,是否存在项目在补贴退坡关键时间节点之后投产仍享受退坡之前的补贴强度。
项目补贴资金是否超过应得补贴,完成绿电交易的电量是否扣减国家补贴,是否存在未列入补贴清单仍拨付补贴。
在具体自查组织方面,目前已经成立国家核查工作组和各省核查工作组,各省级发改委、财政、能源部门要积极配合核查工作。自查结果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于3月30日至4月15日期间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填报。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要对自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文件表明,开展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是规范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提高使用率。鼓励企业通过自查主动发现并纠正问题,于4月15日之前上报并整改可针对违规部分核减相应补贴资金,或免于处罚。若局部开展自查或整改,将暂停补贴资金发放或核减相关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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